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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份办件统计
时间:2024-03-06  来源: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字号:[ ]

单位

市医保局

信箱名称

领导信箱

2月份来信总数

7

办结总数

7

办结率

100%

 

具体情况

类别

来信数

办结数

办结率

咨询类

7
7

100%

投诉类

00
-

建议类

00-

其他




                                                        典型案例介绍

反映内容:

个人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有参加洪泽区城乡医疗保险,是否可以报销在盱眙做产检及生育的费用,如可报销请问具体如何办理?或者有无其他补贴?


处理、答复结果:

您好,洪泽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对您的咨询作出解答:您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元(如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人员,最高补偿限额为400元)。如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居民医保在市内一级、二级医院不降低报销比例,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15 个百分点;参保人员按规定程序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20个百分点。如有其他问题您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517-87288604。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