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基金运行及监管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11月7日,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和监管工作调度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印亚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振龙主持会议,市医保局中层以上干部,市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医保局、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近期部分医药机构欺诈骗保案件视频,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医保基金运行和监管的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医保、医疗同向发力,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医保部门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扛起监管检查责任。医保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落实好常态化监管任务,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全流程管理,提高日常审核能力,按规定及时予以结算支付。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紧盯重点机构、线索、问题,组织开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检查。通过规范协议处理、严格行政处罚、加快线索移送、强化曝光警示,形成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落实总额预算管理。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及属地责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合理确定基金支出规模;完善基金运行预警机制,强化基金运行分析,把控预算执行进度。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和管理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四是扩面增收筑牢保障。压实县区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宣传,协同推进扩面工作。
会议指出,医疗机构是医保基金使用的最大主体,要做到: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批示指示要求,充分认清形势,强化协同保持良性发展态势。二是压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医药服务规范管理。三是规范基金使用行为。严格遵守医保法律法规和医保协议要求,合理诊疗、合理收费,按规定执行集中采购政策,严格遵守使用医保基金“十严禁”,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水平,促进管理科学规范,控制好医疗费用的增长。五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制定资源配置规划,控制床位数量、建设标准等,优化医疗供给,促进分级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