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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热点回应之一——异地就医政策解读
时间:2025-06-24  来源: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字号:[ ]

为提升群众医保服务可及性与满意度,淮安市医保局聚焦群众医保“急难愁盼”问题,以12345政务热线高频咨询事项为导向,系统梳理参保群众关切的医保业务场景,后续将围绕高频问题开展系列政策解读,推动医保政策直达群众、服务落地见效。

一、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淮安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淮安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淮安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经我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五)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材料人员):无法提供异地长期居住材料或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异地工作认定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异地转诊人员: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

(一)现场办理: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乡镇(街道)医保公共服务站、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

(二)“不见面”办理:江苏医保云APP、“淮安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苏服办APP、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跨省备案也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申请。

(三)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我市有异地就医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江苏医保云APP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四、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就医待遇

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淮安市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淮安市政策。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时,职工医保结算待遇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20%,居民医保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20个百分点。

需提醒广大参保人注意的是:为了异地就医时可以直接结算相关费用,请提前申请异地备案。同时为了不影响异地就医待遇,如有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或转诊转院证明材料,请在备案时选择正确的备案类型并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