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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热点回应之三--职工医保参保、停保、退休指南(二)
时间:2025-08-04  来源: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字号:[ ]

为提升群众医保服务可及性与满意度,淮安市医保局聚焦群众医保“急难愁盼”问题,以12345政务热线高频咨询事项为导向,系统梳理参保群众关切的医保业务场景,后续将围绕高频问题开展系列政策解读,推动医保政策直达群众、服务落地见效。

一、2025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5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4396元,下限为4879元。

二、参保及待遇享受

(一)单位参保人员: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自缴费到账的次日起,参保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2个月,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按统筹地区规定划拨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办理流程

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登录后进入【办事大厅】-【我要办】,点击“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三、停保的相关规定

(一)单位停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自未缴费当月起暂停计算参保缴费年限,次月起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灵活就业停保: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自未缴费当月起暂停计算参保缴费年限,次月起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暂停期间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的,再重新参保缴费的,可再次设立不超过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入职退费办理流程: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参保花名册》或《单位入职情况说明》及本人银行卡至相应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退费。

四、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退休缴费年限规定: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自办理退休手续之日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次月起按统筹地区退休人员规定划拨个人账户。

(二)单位参保人员退休办理:单位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退休,需要携带养老金核定表、退休变更医保费用申报表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保退休,需要携带养老金核定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