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为国家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以来,相关工作全速推进。目前已完成标准体系构建和标准清单制定,创新研制了由通用基础、公共服务、业务管理、监督评价等4个标准子体系组成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包含通用基础标准36项、公共服务标准41项、业务管理标准47项、监督评价标准5项,形成了一整套覆盖医保经办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为更好开展标准编制工作,4月25日,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标准研制交流培训会,市医保中心主任王樱参会并提工作要求。
王樱指出,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提升医保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要举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她要求:一是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深入学习培训内容,掌握标准编写基本原则、标准结构、标准要素等基础知识,发掘其他地市好的经验做法,组织学习调研。二是紧密联系工作实践。标准编写要融会贯通,反复推敲,力求可操作性;要对标科室职责,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标准编制,建立业务科室标准交叉审核机制,提升标准与业务紧密度。三是加强内部讨论交流。定期召开内部交流会,通报标准编写进度,梳理困难问题,并讨论解决,确保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写。四是创新开展经办工作。要打破原有的思维惯性,对照国家和省局最新的政策要求,思考谋划经办流程创新,体现标准的引领性和前瞻性。
会上,试点项目专家就标准编写开展了专题培训,并对标准清单一一过堂,双方就标准编写细节展开交流讨论。市医保中心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国家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标准研制,组织标准宣贯培训,开展标准实施评价,持续优化改进,不断提升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打造具有“淮安医保”特色的管理服务品牌,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多样化的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示范样板,以“建点”连“成线”促“扩面”,实现品质服务的规模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