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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树立“三项思维”意识推进医保法治建设
时间:2021-09-10  来源:涟水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严军    字号:[ ]

为推动医保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原则,行使好医保部门行政执法和处罚的权力。涟水医保树立“三项思维”意识,注重增强基金监管和执法处罚的法治思维,有效推动医保执法监管的稳步开展。

一是正当程序思维。在医保行政决策方面,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法定程序。在医保行政执法方面,全面执行医保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同时,按照权利救济程序、行政问责制度要求,压实医保部门主体责任。

二是证据思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根据证据种类和证据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的原则,全面收集医保行政执法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特别是针对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证据收集,综合运用医学、财务、法律、信息等专业知识,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汇总相关证据资料并形成严密的证据事实,从而对案件精准定性。主要采用的证据包括:被检查单位、人员以及参保对象的身份记录材料,处方病历和检查治疗手术记录,药品器材出入库、财务账目等书面证据;假发票、假病历、假化验、假检验单、假出院记录等物证;监控、照片、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计算机系统信息、财务支出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

三是合理性思维。开展行政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包括合理确定从重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情形,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要确保必要、适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正当权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