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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淮安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时间:2026-01-27  来源:淮安市医保中心 作者:    字号:[ ]

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和《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1〕27号)要求,现对拟确定为“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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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2月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淮安市医保局医药服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909106

 

 

淮安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7日